【審計報告】審計署批食安處理投訴時間長 奄仔蟹疑含禁藥調查8個月問題貨已售罄 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11/28 14:12

最後更新: 2018/11/28 14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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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安中心接獲有奄仔蟹個案投訴拖半年始公布,惟涉事批次已售罄。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審計署今日(11月28日)發布最新報告,有2份涉及食安中心就食安管理及進口管制,報告批評食安中心處理食物投訴時間過長,逾6成接獲投訴後需時逾30日才結案,其中一宗涉及奄仔蟹的投訴個案,接獲投訴後近4個月才取樣本抽查、最終花上8個月調查才有結果;審計署又斥中心食物監察計劃,不但未有涵蓋部分有潛在危害的食物,抽取網售食物測試比例亦低,而有樣本化驗時間竟長達203天。

審計署檢視食安中心過去4年獲轉介的食物投訴,單是去年有5569宗,較2014年急增3成,當中涉及假裝或冒充的食物個案,更於4年間急增逾1.8倍,而食物變壞的投訴亦增近1倍。

署方分析去年接獲的個案,發現有逾3,300宗個案,由接獲投訴日期與中心結案日相距時間需逾30天,佔去年整體個案61%;有1%(38宗)接獲投訴後需耗逾8個月(240日)才結案,包括一宗涉及奄仔蟹的投訴,分區環境衞生辦事處早於16年8月18日接獲投訴,惟中心事隔近4個月(119日)後方從街市攤檔抽樣化驗。

不過,食安中心於完成化驗後,又待42日後即2017年2月10日,再度抽取執法樣本作檢控,同時公布不合格結果,惟有關執法樣本屬另一批次,檢驗結果亦合格,原本涉事奄仔蟹樣本的批次已售罄,中心遂完成調查工作。

審計署批評,食安中心調查部分投訴工作需時良久,遲遲未能結案,不利確保食物安全;建議中心密切監察抽取食物樣本,與公布樣本不合格測試結果兩者相距的時間,並採取必要措施,盡量減少所需的時間,同時需加快食物投訴的調查工作。

另外,署方亦審視15年至17年的食物監察相關計劃,留意到可涵蓋更多潛在的食物危險,亦都監察大量不屬於高風險的食品,中心並沒有就抽取食物樣本的工作制訂指引,網購食物樣本當中用作微生物測試的比例也屬於偏低。